為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教育部黨組《關于強化高校黨委政治責任加強論壇、講壇等管理的通知》(教黨函〔2016〕19號)文件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內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思想文化陣地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各單位組織“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以下簡稱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加強管理,嚴格把關,確保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正確政治導向,切實擔負起繁榮發展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職責使命。
二、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各單位(包括學生團體)在校內舉辦的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以及外單位租用本校場所舉辦的有關活動等。
三、各單位邀請校外人員擔任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報告人,必須經本單位黨組織審核,報學校黨委宣傳部審批后方可舉行;學生班級、團學組織邀請校外人員來校舉辦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由學院黨委或主管部門負責審批,黨委宣傳部備案。所在單位邀請校內人員擔任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報告人,審核工作由報告人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
四、邀請國外或港澳臺地區人員擔任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報告人,主辦單位必須經國際事務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審核,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并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華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的管理辦法〉的通知》和中宣部、教育部、安徽省委等有關規定執行。
五、各單位黨組織在報批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時,必須先對擬邀請報告人的思想政治傾向和報告主要內容進行了解和把關,如發現報告人的報告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主辦單位要立即制止、消除影響并及時報告。
六、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加強對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管理,使其成為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傳播正能量的陣地。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杜絕在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上出現有損黨和國家形象及不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對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響的,要追究主辦單位的責任。
七、主辦單位要認真填寫《合肥工業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審批表》,按規定程序報批。舉辦跨校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應提前二周報校黨委宣傳部審批;舉辦全國性或全省性大型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須經校黨委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報省委教育工委審批,并在舉辦活動前報校黨委宣傳部備案。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舉辦。
八、要進一步規范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信息發布、宣傳報道。經黨委宣傳部審批通過后,方可在校園網發布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相關信息。如需進行對外新聞宣傳報道,必須按學校對外宣傳有關規定辦理。
九、主辦單位要做好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總結、資料收集整理工作,條件許可的要記錄報告內容或進行錄音錄像并留存。
十、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關于加強對校內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管理的意見》(黨宣辦字﹝2008﹞3號)文件同時廢止。
十一、本意見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